
疫情又放緩,區內圖書館又重開,慧儀歡天喜地借書去。
館員稱,我欠圖書館一筆$1.50的罰款待繳。
查明書名,原來是我已如期丟進館外還書箱中的一本參考書。我留下聯絡資料供館員與我跟進。
兩天後,館員來電稱,書的到期日是星期三,翌日星期四休館,星期五館員才開箱處理還書,
所以仍需支付星期四那天的逾期罰款。
豈有此理?
我請館員攪清楚事件後再與我跟進,掛線;並即時找wongsee9為我查明有關條例。
10分鐘後,wongsee9留言報告:圖書館通告,因疫情而閉館期間不會計算逾期還書罰款;我區內圖書館還書箱24小時開放,於到期日翌日之前把書丟進去,應被視為如期還書。
90分鐘後,館員來電解釋(下刪10分鐘對話),她最後說:「你是準時還書,不用繳交罰款了。」
各位熱愛閱讀又不想蔵書的讀者,我為您附上兩條連結:
一、圖書館在疫情期間的安排
二、還書箱服務時間